1980年以后,浙江农村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随着农业生产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业机械特别是运输机械的需求量激增。1982年,浙江省人民政府作出允许农民私人购买和经营农机的规定,激发了农民个人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农民购买的手扶拖拉机每年都以2万台的数量递增。到1992年,全省手扶拖拉机的拥有量达到28万台,比1979年增加2.5倍,机动脱粒机增加2.8倍,农用汽车增加9倍,机动船增加8.7倍。
这一时期新增的农业机械,主要由农民个人购置,归户经营。原来由集体经营的小型农机具也大部分转为户营。到1992年,除排灌、加工机械仍以集体所有为主外,其余归农户所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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