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有农场的发展历程,大致经历四个阶段。
1. 创建阶段 (1949—1957年)。
(1)接管和整改旧农场。1949年5月,浙江省各市(地)、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开始接管旧农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实业厅提出的“面向生产、面向群众,改进技术,提高生产,力求农场生产标准化,发挥农场对农民生产的示范作用”的办场方针。经过一系列整改措施,加强领导,端正办场方针。到1951年底,全省成立66个国有农场,其中省属场6个、地属场9个、县属场51个,总共拥有土地428. 9公顷。
(2)土改中兴办农场。1950—1952年,在上地改革中,各地留了一部分集中连片、地势低洼、土质较差、农民不愿意要的低产田地,国家利用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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