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1956年国营蔬菜商业建立至蔬菜放开前的1984年止,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临海等9市平均每年收购量为26.1万吨,其中基地菜为22.4万吨,占85.7%。基地菜收购量占亩产量的比重平均为91.6%。收购办法有以下几种:
1. 统购包销。1958年,杭州市为适应农村人民公社化的需要,首先对蔬菜实行“包销”,交易市场的剩余菜全部按牌价予以收购。1959年6月,浙江省农业厅、商业厅联合发文,规定凡生产队按计划生产的蔬菜,商业部门必须包收。各地先后对基地生产的蔬菜实行 “统购包销,超产超收”的政策。
2. 签订产销合同收购。60年代初,国合商业为掌握货源,普遍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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