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耕地面积722.14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8.24%,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6.87%,位于黑龙江、河南、山东之后居全国第四位。农村人口平均占有耕地0.12公顷,全省人口平均0.102公顷。灌溉水田面积为16.85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33%,主要分布在滦河下游、宣化盆地,涿县有少量分布,冀北河川、沟谷也有零星分布。水浇地面积345.02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7.78%;平原、盆地集中连片,山地丘陵沿坡麓分布在河谷山川,太行山山麓平原较为集中。旱地面积351.27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8.64%,主要分布于低平原,太行山和燕山山区、间山盆地及坝上高原,河北低平原面积最大。菜地面积8.98万公顷,占 ......
上一篇: (二十一)沼泽土
下一篇: (二)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