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飞蝗、土蝗之分,是农作物一大杂食性害虫。历史上蝗灾与旱、涝并列为三大自然灾害,重者使农作物颗粒无收,草木皆尽。50—60年代蝗虫发生危害较重,50年代年均发生41.42万公顷,1957年达108.93万公顷,1958年为65.27万公顷。年发生在100个县以上的年份5年,1951年达118个县,占全省县 (市)总数的82%。年平均受害作物面积近百万公顷,1951年达15.04万公顷。60年代年平均发生54.49万公顷,超过57.33万公顷的年份5年,其中1964年达174.87万公顷,涉及92个县,是新中国成立后特大发生年。1965年发生93.8万公顷,一般密度每10.9平方米2~3头,多的上千头。1966年最高密度达万头。由于大力防治,成灾面积减少,1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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