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 “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 的原则,采取国家补一点,集体拿一点,个人筹一点的办法,增加了对水土保持的投入。在国家财政投资的前提下,一般要求省、市、县三级 (有的到乡四级)匹配,特别是群众自筹比例逐年提高。“七五” 期间,河北省用于水土保持方面的经费共6 98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 002万元,省拨2 940万元,地方安排728万元,县 (区)投入311万元; 群众自筹资金 (不包括劳务折款)达7 163万元,超出了中央、省、地 (市)、县 (区)四级的总投资。
“八五”期间,河北省用于水土保持方面的专项资金11 375万元 (比 “七五”增加4 39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 902万元,省拨4 463万元,各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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