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用电量主要包括县城居民生活用电和县办工业用电。
(1)县城居民生活用电。70年代以前,青海省县城居民生活用电,基本上同农村一样,以照明用电为主,年用电量不大。到1979年,全省县城居民生活用电量还不足1千万千瓦时。进入80年代后,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电热水器、电淋浴器等家用电器大量进入居民家庭,电力供应条件较好的县城开始使用电灶,县城居民生活用电量猛增。1997年全省县城居民生活用电量为6 695万千瓦时,较1985年增长1倍以上。
(2)县办工业用电。在60—70年代,青海省县办工业数量少,规模小,一般以面粉、食油、皮毛、肉类等加工为主,少数县办有小型建材及食品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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