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 青海省农牧厅发出护林指示和有关函令8件。 1951年, 省人民政府颁布 《青海省森林保护暂行办法》, 要求在林区普遍建立护林组织, 制定保护办法和护林公约, 分区分段进行保护。 1963年, 全省共建立护林委员会112个。 1980年, 在全省重点林区首批成立了16个林业公安派出所。查处毁林案件7 453起, 其中大案269起, 没收木材468立方米。 1992年11月省农林厅林业公安处成立 (列省公安厅第十五处, 后更名为省森林公安局、挂省森林警察总队牌子), 到1997年, 全省共建立林业公安机关67个 ......
上一篇: 1.森林经营
下一篇: 3.护林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