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 全省森林面积约274.2万公顷, 森林覆盖率为13.3%。1962年调查, 林业用地达到1111万公顷, 其中有林地401万公顷, 森林覆盖率为18.8%。经70年代、80年代等多次林业资源清查、复查,森林资源面积、蓄积量均呈增长趋势。1994年,全省包括宜林荒地在内的林地资源面积达到1 197.5万公顷, 森林覆盖率达到28.7%,较1949年增加15.4个百分点, 翻了1番多, 较1979年增加7个百分点, 增加了1/3。全省林地资源情况, 见表1-1-11、12。
表1-1-11 全省林地资源构成情况
上一篇: (三)土壤资源评价
下一篇: 1.按三大自然经济区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