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997年, 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5万平方公里, 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3.75万平方公里的58.2%。
(1)营造水土保持林和经济林443.2万公顷, 封山育林45.15万公顷。
(2)荒坡人工种草面积53.2万公顷。
(3)全省修成基本农田271.87万公顷, 其中无水利设施基本农田138.5万公顷。
(4)兴修各类小型拦蓄工程、淤地坝等8.3万道(座)。
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延安市, 累计完成综合治理面积1.67万平方公里, 占水土流失面积的58%, 林草覆盖率达到42.9%, 农村人均占有0.16公顷基本农田和0.1公顷经济林。1997年, 粮食总产达到8.9亿千克, 人均产粮稳定在400~500千克, 多种经营产值13.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 120元。
风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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