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以资金专户核拨为中心的资金运行机制, 保证开发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省、地 (市)、县三级财政年初就将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设立农业发展基金专户。同时, 要求地(市)、县配套资金必须首先到位 (经过验证核实后),通过专户以银行汇款方式下拨国家及省财政资金。在资金投放上坚持由省开发办统筹安排, 不切块, 不分条, 资金随项目走。所有开发资金的使用, 实行按项目进度拨款和采取 “报账核销”, 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制度, 从而防止了资金的截留, 转移用途等问题的发生, 提高了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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