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村出现了大批剩余劳动力。解决这一难题的根本途径, 有赖于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六五”期间全省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力117万, “七五”期间扩大到253万, “八五” 末全省乡镇企业职工达到359万人, 平均每一个“五年计划”新增加100多万就业人口。1995—1997年, 全省乡镇企业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从360万人增加到372万人, 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比重从26%提高到28%; 全省乡镇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总额从73亿元增加到107.78亿元, 年均增长21.5%; 职工工资及其他收入, 为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提供的收入从1995年的262元增加到1997年的520元, 占同期 ......
上一篇: (三)成为各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下一篇: (五)促进农业发展,推动农村小城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