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绝大部分国有林场地处土石山区、黄土沟壑和风沙线上,国有林场虽然不以生产木材为主,但是营造的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以及薪炭林、部分用材林仍发挥了很大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国有林场不同时期生产情况,见表3-7-5。
表3-7-5 国有林场不同时期生产情况
项目
时期造林
(万公顷)其 中育苗
(万公顷)幼林
抚育
(万公顷)成林
抚育
(万公顷)封育
(万公顷)商品材
(万立
立米)粮食
生产
(万公斤)水果
产量
(万公斤)产值
(万元)林副业
收入
(万元)速生
生产林经济林1950—1952年0.08 0.010.010.030.0412.002.97 1953—1976年1.09 0.010.040.321.71 5.7494.75 1977—1980年0.10 0.060.072.100.24 1.48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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