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宁夏省粮食、油脂继续维持自由贸易。国家对粮食的管理仅限于征收公粮和供应部队,私营粮商操纵粮食市场,囤积居奇。为了稳定市场粮油价格,1951年宁夏省贸易公司在银川、吴忠等地设立国营粮食公司,积极开展粮食经营,国营粮食公司依据市场情况,执行“大购大销、有求必应”的政策,制定粮油购销牌价,在缺粮季节和粮价上涨地区只挂销售牌价,稳定市场,保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利益,打击私营粮商贱买贵卖的投机行为。
1953年全省粮价平稳,牌价基本上起到了领导市价的作用。1953年12月1日,根据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全省从12月1日起,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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