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以前,全自治区农村没有中医机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认真贯彻执行了“中西医并重”的政策。到1994年,全自治区共建成县级中医院8所、门诊部6所,开设中医病床381张。全自治区18所县级医院都配备了中医、中药人员,设有中药房,开展了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4所县医院还设中医病床95张。全自治区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了中药房,开展中医工作;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用中医中药防治疾病。据1993年调查统计,全自治区14所县级中医机构完成门(急)诊62.9万人次,收住院病人4 000多人。全自治区抽查8个县的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1日门诊人次中,中医治疗人次分别占18%和23%。全自治区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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