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探索贯彻《村委会组织法》的有效方法,1989年8—9月,自治区民政厅、公安厅、司法厅和银川市民政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在永宁县望远乡西位村、李俊镇金塔村进行了试点工作。中共永宁县委、县政府下发了试点工作安排意见,成立了试点领导小组,拟定了试点工作若干规定和村委会选举办法等。试点分学习宣传、建立机构、健全制度、验收总结4个阶段。经多方共同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1989年10月自治区民政厅、司法厅、公安厅、法制局、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区党委宣传部、区妇联及时向全自治区推广了永宁县望远乡、李俊镇贯彻《村委会组织法》的试点经验以及加强村委会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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