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省委、省政府先后作出:书记挂帅,全党动手,统一思想;发展经济、控制人口是两个轮子,缺一不可;正确认识人口与经济关系,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并于1980年、1982年、1986年召开了全省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这一阶段,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逐步深入,政策趋于完善,指标要求具体。各级计生部门认真贯彻“避孕为主”的方针,孕前工作得到加强,优生工作已开始置于重要位置,婚前检查、优生遗传咨询、产前诊断、母婴保健工作陆续在各市、县主要医院和计划生育指导所 (站) 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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