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江苏贯彻“青粗饲料为主,精饲料为辅”的方针,在大力收集利用和生产青粗饲料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较好地解决畜禽精饲料的不足。
(1)饲料政策兑现。50—80年代,国家制定的饲料政策主要有饲料留粮、返还饲料、奖售饲料等。1953年贯彻国家“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后,江苏开始实行饲料留粮政策。1955年,省人民委员会在《关于执行“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中规定:骡马每年每头100公斤,驴、黄牛每年每头50公斤,水牛每年每头15~25公斤,猪每年每头20~75公斤(各地不等)。1971年,农村重新实行粮食“三定”政策时又规定:不分地区,大牲畜每年每头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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