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户养猪以农民自筹为主。1984—1995年, 政府有关部门共筹措资金18 951.2万元, 其中: 由农业部、财政部下拨及省配套的瘦肉型猪基地建设扶助资金1 607.7万元, 农业部、财政部下拨的 “议转平” 饲料粮差价款 (用于支持养猪部分)2 548.9万元, 省多种经营经费划拨237万元, 吉湖农业开发项目世界银行贷款及国内配套资金7 020.6万元, 两期红壤开发项目世界银行贷款及配套资金7 573万元。地、县配套及农民自筹未计算在内 ......
上一篇: 1.建设内容
下一篇: 3.建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