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省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与繁荣,1991年,经省政府批准,在全省开展了“创建社会文化先进县”活动。经过几年的创建活动,农村文化出现了喜人局面,产生了一批农村文化工作突出的先进县。至1995年,萍乡市、于都县、宜丰县先后获得国家文化部、人事部授予的“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地区”、“全国文化工作模范县”光荣称号。宜丰县、于都县、南昌县、弋阳县、德安县、赣州市、吉安市、萍乡市芦溪区、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获得省政府授予“江西省社会文化先进县(市、区)”称号。瑞昌市码头镇等82个乡(镇)文化中心站,荣获省文化厅授予“江西省百强文化(中心)站”称号。推动了江西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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