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原则。1979年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部门规定,为了维护“退伍红军老战士”这一光荣称号的严肃性,对退伍红军老战士确认的原则是:①必须在1937年7月7日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包括抗日红军联军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②有退伍手续或确切的证明;③没有投敌叛变行为,回到地方后继续保持革命传统。具备以上三项条件者,才能承认为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和医疗待遇。退伍红军老战士的生活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一般可在每人每月 30元范围内掌握,最低不少于20元。对于他们当中个别资历长、贡献大的同志,可以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45元。1983年3月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在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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