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离职休养的简称,是指在老干部达到一定年龄,基本丧失工作能力时,将他们从工作岗位上接替下来,离职休息,由国家供养并给予从优照顾的一种我国特有的安排老干部的形式。也是退休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的适用范围是部分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以及因工作需要由组织调派到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对离休的规定经过了一个过程。早在1958年党中央就作出决定,对一部分年老体弱干部,采取调离现职、工资照发、长期供养的办法。1963年国务院主管部门又进一步提出,长期供养人员,如果本人愿意回原籍居住 ......
上一篇: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下一篇: 老干部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