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8月,中央有关部门规定:计算工龄的主要根据应是以工资收入为本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而技工学校学生与企业中的学徒不同,技工学校学生的重要任务是学习,虽然参加一定的生产劳动,也是属于实习性质的,而企业中的学徒已是企业在册职工,主要参加生产劳动,在生产中学习技术;技工学校的学生是领取助学金,而学徒的生活补助则带有劳动报酬性质,是从工资基金开支的;同时考虑到技工学校学生与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的关系,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工作后,其在校学习期间不应计算工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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