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0月中央军委有关军官军龄计算方法规定:(1)从1927年8月南昌起义起,凡正式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八路军、新四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现任正排级以上军官的人员,均从其参军之日起计算军龄。(2)在我党所建立的根据地、解放区或敌后游击根据地(包括南方诸省老根据地在内),参加我党直接组织的脱离生产的革命武装部队的人员,均从其参加该部队之日起计算军龄。在抗日战争初期和解放战争末期,参加属于一般统一战线性质的部队的人员,不论该部队中有无我党的组织和工作,则均应从该部队正式改编为我军之日起计算军龄。①在我党新建立的根据地、解放区或敌后游击根据地内,参加我党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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