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直接说出要说的人或事物,而是借用跟它有直接关系的事物或它本身的某种属性来代替的修辞方法。它利用客观事物之间的种种关系巧妙地引起人们的联想,形成语言上的艺术换名,使语言更加具体形象,丰富多彩。方式很多,较常见的有:①以专名代通名。如“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②以具体代抽象。如“乘醉萧鼓,吟赏烟霞。”(柳永《望海潮》)③以部分代整体。如“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三大纪律八项注意》)④以特征代本体。如“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⑤以定数代不定数。如“那三三两两的人,也忽然合作一堆,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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