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是与精确相对的概念,泛指反映事物属性的概念外延不清晰,事物之间关系不明朗,难以用传统数学方法量化考察。模糊思维法于本世纪60年代兴起并迅速发展,它是帮助人们研究、解决复杂的具有模糊性问题的思维工具。它是思维形式的一种,具有通常意义下思维的本质属性,即是有意识的头脑对于客体的反映,但它又不完全和一般思维相同,它具有个性。这种个性就是思维的模糊性。模糊思维法所遵循的是“a是a,又不必是a”的模糊逻辑。它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逻辑,但它又和传统的逻辑有区别。它突破了传统逻辑“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界限,为人们解决模糊事物中的问题开拓了 ......
上一篇: 互补思维法
下一篇: 立体思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