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力方法干涉他人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凡是强迫对方与自己结婚,强迫他人与某人结婚,或非法禁止其与某人结婚,强迫他人离婚或非法禁止其离婚的,都属于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①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包括结婚自由权利(含恋爱自由权利)和离婚自由权利;由于本罪是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所以在侵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的同时,又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利。②在客观方面,具有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捆绑、殴打、禁闭、强抢等对人身实行强制或打击的方法。虽有干涉行为,但未使用暴力,不构成犯罪。同时还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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