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洪水发生之前,预作周密安排,通过技术、法律、政策等手段,尽量缩小可能发生灾害的措施。
中国早在西汉时代(公元八世纪)贾让在“治河三策”中就提出:“徙冀州之民当水冲者”。就是要“还滩于河”不与水争地的主张。有的国家很早出现以舟为家,甚至形成水上村镇,以适应自然的防御洪水的方法。这是防洪非工程措施思想的萌芽。根据防洪实践运用的经验,防洪工程措施必须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才能发挥更大效能。故在20世纪60年代就正式形成防洪非工程措施的概念,并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得到较快的发展。中国在50年代就采用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的洪水预报、警报和救济相结合 ......
上一篇: 防洪措施
下一篇: 防洪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