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农产品进行计划管理的制度。中国政府根据各种农产品对国计民生的重要程度, 以及生产和市场供求状况, 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 把农产品划分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 实行由中央和地方分别管理的制度。
中国农产品的分类管理, 是逐步形成和变化的。1953年11月, 中国政府决定从粮食开始, 在农村实行计划收购(统购), 在城市实行计划供应(统销)。同时,对食用植物油实行统购统销。1954年9月, 对棉花实行统购。1955年5月实行生猪派养派购。1956年10月以后, 进一步对农产品中的重要工业原料、人民生活必需品和出口商品, 实行由国家委托国营商业公司和委托供销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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