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将社员入社时交社统一经营的土地评定为若干股,每年按土地股数从收入中付给社员适当的报酬。是变土地私有为集体所有的一种过渡办法。
土地股数按照社员入社的土地在正常年景可能达到的产量来计算。评定社员入社土地的产量, 一方面根据土地的质量, 照顾贫苦社员因原来无力经营未能达到应有产量, 而入社以后产量能够提高的情况; 另一方面根据土地的长年实际产量, 使入社以前改善了土地质量的社员的利益不受损害, 以协调社员之间的土地实际产量高低不同和潜力大小不同的矛盾。土地入股只是使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初级社仅取得对土地进行统一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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