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水果、蔬菜、特种作物和牛奶的生产者根据联邦有关立法, 在美国农业部的监督和管理下制定的分产区的产品销售计划。由生产者、加工厂商或经销商通过适当的行政程序自愿达成并共同遵守。目的是稳定价格,改善生产者的收入和销售条件。
30年代初, 美国农产品开始大量过剩,价格暴跌,生产者收入急剧下降, 农业处在危机之中。联邦政府为了帮助生产者摆脱困境,在1933年农业调整法(见农业调整法)中授权农业部长对牛奶、乳制品、干鲜果品等的生产者和生产者协会签发许可证和协议, 规定产品的农场价格、零售价格和上市数量。到1935年, 各种协议达65个, 但大多数不久即告终止。1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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