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价收购和议价销售的简称。中国国营商业企业和供销合作社,根据自愿协商议价的原则,收购和销售农产品的方式。主要适用于三类农副产品,对完成统购、派购任务的一、二类产品的一部分,也可以议购。
为了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生产和出售农产品的积极性,解决在农产品统购、派购方面存在着的比较严重的不等价交换问题和增加国营商业部门的农产品货源,1961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产品收购工作中几个政策问题的规定》指出,对统购、派购以外的第三类物资实行协商议价收购。1962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积极开展供销合作社自营业务和组织城市消费合作社的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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