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森林永续利用原则和有利于森林结构的调整,确定在一定时期内每年允许采伐的森林面积和蓄积的方法。确定森林经理对象的收获量(即森林采伐量),要求在轮伐期内每年采伐量保持长期稳定,则必须调整现实林的森林结构。科学确定森林收获量是调整森林结构,实现永续利用的手段之一。
发展历史 森林收获量调整法最早是在14至16世纪德、法等欧洲国家出现的区划轮伐法。它是将全林面积用轮伐期年数等分区划,每年采伐相等的森林面积。
1759年贝克曼(J.K.Beckmann)提出材积配分法。它是将现有蓄积量和各林分生长到轮伐期所期望生长量总和分配到轮伐期各年,从而使轮伐期各年间能得到相等的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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