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森林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实现的利润,按照国家财政制度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划分各自的份额所形成的一种收入分配关系。由于森林工业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国家以全民所有者的身分参与森林工业企业利润分配,获得应有的收益,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森林工业企业具有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地位,从实现的利润中获得一定的份额,以便扩大再生产和改善职工生活水平。因此,利润的合理分配,关系到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也关系到有计划地安排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发展生产和提高人民的物质文 ......
上一篇: 森林工业企业利润
下一篇: 森林工业企业设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