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强制耕作(fluzwang)。适应欧洲中世纪的耕作制度而在每个耕区强行统一安排农事操作的制度。庄园制下的耕地,通常按地形、土质及位置等划分成耕区,各农户的份地根据平等原则,大体平均分散在各耕区由错落相间的条田组成。即使领主的领地也并非完整的一块,通常也散在各耕区中。耕地的耕作及农活安排是按耕区进行的,约定俗成共同遵守,不得各行其是。在园圃各户可自由安排;在耕地则种什么,何时种以及如何依次轮换等,都必须遵守既定的秩序,受到强迫性限制。二圃制及三圃制的长期延续与推行,与强制耕作有很大关系 ......
上一篇: 钱
下一篇: 荞麦栽培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