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具有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在森林资源开发利用中,应根据本省森林资源情况,正确处理好三大效益之间的关系,保证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经济建设日益发展,云南省大力发展森工事业,至1995年累计生产木材7 612万立方米和其他林化工产品,为国家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但是,由于未能按自然规律办事,森林资源长期持续过量采伐,过量消耗,面积不断减少,森林资源消耗量大大超过生长量。由于森林植被破坏严重,致使森林防护功能严重减退,自然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999年已达14.13万平方千米, 占土地面积的35.9%,全省平均每年泥沙流失 ......
上一篇: (三)自然保护区与森林公园
下一篇: (一)家畜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