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27日经省政府办公会议决定并报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同意,于1994年开始启动云南省第二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区。开发范围逐步扩大到云南金沙江流域的迪庆、丽江、大理、楚雄、昆明、曲靖、昭通等7个地州市的中甸、丽江、华坪、永胜、宁蒗、鹤庆、宾川、祥云、洱源、姚安、楚雄、禄丰、元谋、永仁、富民、禄劝、安宁、嵩明、寻甸、会泽、罗平、马龙、陆良、东川、鲁甸、昭通、永善、巧家等28个县(市)。
1994年,国家首先批准实施了为期3年的金沙江中游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项目区包括宾川、丽江两县所属9个乡、37个村,项目总投资5 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 500万元,地 ......
上一篇: (二)滇西南农业综合开发区
下一篇: (一)天然橡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