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国务院将蚕茧纳入国家统一收购的范围实行派购,并规定只准国有商业、供销社收购。这一收购政策一直延续到1985年。1985年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云南取消了一部分派购品种,但蚕茧仍由国有外贸部门收购,1987年7月9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1987] 10号文件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并规定蚕茧、蚕丝购销管理工作由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负责。收购价格由国家统一定价。1979年6月23日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外贸局《关于调整桑蚕茧收购价格的通知》规定“桑蚕鲜茧收购价格:以茧层率16%,上茧率100%基准级每50千克由115元调整为138元,提高幅度20%。以干壳量分级,7克起级,基准级每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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