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农业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农业科研补助费三项费用拨款。北京财政历来重视农业科技进步,在资金上努力给以支持。1963—1970年,全市农业科技三项经费累计1 088万元;1976—1990年,全市农业科技三项经费累计7 025万元;这两个时期,农业科技三项经费合计支出8 113万元,占同期财政支农支出总额的1.8%(表2-2-4)。“八五”期间,全市农业科技三项费用为5 886万元,与1976—1990年间的三个五年计划的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总额相差不多。
表2-2-3 财政对农业基本建设投入总量表
单位:万元
年 份农业基本
建设支出占财政支
农支出%累计支出
1952年
“一五”时期
“二五”时期
三年调整时期
“三五”时期
“�
上一篇: (二) 农业基本建设支出
下一篇: (四) 农村救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