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农周转金是财政部门用于有偿支援、周转使用、到期回收的专项资金,是预算内财政支农资金的重要补充。北京市从1984年开始建立财政支农周转金,到1987年市县乡三级财政部门均设置了财政支农周转金。1995年全市财政支农周转金已经达到6.37亿元,比1988年时增长了1.47倍。其中:市级4.47亿元,县级1.84亿元,乡级643万元。扶持项目有:农业科技推广4个,社会化服务体系12个,农村种植业32个,农村造林13个,农村养殖业117个,乡镇企业482个,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27个,其他73个。财政支农周转金已成为北京财政预算外支农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表2-2-6)。
表2-2-6 财政支农周转金总量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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