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粮食。北京郊区农村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以后,先后采取了“自报公议”、“定产、定购、定销”、“购销包干”和“一定几年”等几种购销办法。1953年和1954年,北京市实行了“自报公议”核定粮食统购任务的办法。当时的政策,对余粮户的余粮,国家也不是全部收购,而要按给余粮户留一点的原则;如果余粮很少(不足百斤者),则不动员出售。1953年年底,当时北京郊区的6个郊区,自报公议交售余粮共计825万公斤,加上公粮和统购统销开始前收购的部分,1953年连征带购3706.5万公斤,占当年粮食总产量的近30%。1955年至1957年,北京市实行了“定产、定购、定销”的收购办法。定产,就是按粮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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