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国家水产总局为扶持安徽群众养鱼,改善城市水产品供应,先后拨款820多万元,在凤阳、嘉山、六安、寿县、霍邱、无为、和县、凤台、五河、芜湖等11个县市一些乡村,建成基地渔场91个,精养鱼塘1 666.7公顷。但有部分鱼塘质量不高,配套不全,实际投产面积1 200公顷。1985年后,基地渔场全面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后,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能力,产生了良好的效益,生产水平逐年有所提高。1984年前,年产量在450吨左右,公顷产只有300~450千克;1985年年产量上升到1 000吨,公顷产750~1 500千克;1994年总产量约5 000吨,平均公顷产近4 500千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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