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从1983年开始,围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后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不懈地进行了一系列充实、完善和提高工作。
1. 改进土地承包形式。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绝大多数地方采取了按人口平均分包土地的办法。这种按人均包土地的办法,在实践中暴露出许多问题。一是土地分割零碎。为了求得土地承包公平合理,许多地方采取每一不同位置和类型的地块,每人都分包一块。一个农户承包的耕地一般都在七八块以上,有的达十几块甚至几十块。过于狭少分散的地块,给现代化农机具使用、先进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和农户经营带来极大的不便;二是土地流转困难。随着农村工 ......
上一篇: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本形式
下一篇: (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