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计算,扣除生产费用和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经营每亩耕地得到的净收入,1994年为377.55元,是1983年亩均净收入115.37元的3.27倍,扣除物价因素,平均每年增长3.3%;在每亩耕地提供的净收入中,再扣除国家税收、上交集体承包任务和各项提留摊派等,平均每亩耕地创造的纯收入,1994年为350.82元,是1983年每亩纯收入108.03元的3.25倍,扣除物价因素平均每年增长3.3%。分阶段看,1984—1985年,平均每亩耕地提供的净收入和纯收入递增率分别为10.1%和11.6%;1986—1994年,平均每亩耕地提供的净收入和纯收入,年平均递增1.9%和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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