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全市农村经济迅速发展,1957年,农业总产值9.2亿元,是1949年5.53亿元的1.65倍。但随后农业生产处于缓慢增长阶段,1978年,农业总产值11.55亿元,仅比1957年增长25.5%。同年秋种时,肥西县山南人民公社率先实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于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民的意愿,迅速为广大农民接受,并很快普及到全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合肥市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94年,全市农村社会总产值235.24亿元,是1978年的18.6倍,农业总产值27.49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11.69%,是1978年的2.4倍。
(1) 种植业。1994年,粮食播种面积314千公顷,总产量135.7万吨;油料128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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