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优惠政策,为扶贫开发创造宽松环境。为了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增强其“造血”功能和经济发展活力,使贫困群众有个休养生息的机会,1986年以来,河南省委、省政府对贫困地区坚持实行“放宽、搞活、减轻、扶持”的八字方针,多次下达文件,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在财政资金方面给予扶持,在计划物资上给予优先安排,在税收减免方面给予特殊照顾,在信贷资金方面给予低息、贴息优惠,在人才、科技、教育、卫生、交通、能源等方面也采取了许多优惠政策和灵活措施。如“凡属省财政补贴贫困县,1988—1990年实行补贴包干,增收全留,超支不补,一定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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