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行、社共发放农业贷款163655万元,比“一五”时期增长了2.15倍。公社化前3年因受“左”的影响,贷款发放违背经济规律,甚至提出“哪里需要那里贷,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贷”的错误口号,把大量贷款用于强迫推销并不适用更不受群众欢迎的生产资料和公共食堂的集体消费,资金效益极差。到1962年末,银行、信用社的农贷发放余额仅有5478万元,比1957年减少3184万元。由于贷款的盲目性,对无法收回的贷款经过清理,全省核准豁免259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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