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内容的生责任制,农业机械作为商品开始进入农村市场。由农民个人自由选购,自主经营。
个体经营有3种形式:①承包经营,出现于1979年,由农户承包经营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农业机械。至1985年末,全省农机承包户经营大中型拖拉机5 142台、小型拖拉机1 070台、农用载重汽车2 212台。②农户联户经营,出现于1981年,由几户农民共同购置农业机械,共同经营。至1985年末,全省30 319个农户,结成14 409个经营拖拉机单位,经营大中型拖拉机7 974台,小型拖拉机4 181台;有4 483个农户,结成2 472个经营汽车单位,经营农用载重汽车2 695辆。③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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