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农村用电设备和用电量每年都有显著增长。1997年,全省农电县及县以下农村用电设备总数,达到1 533.8万千瓦,年总用电量为180.7亿千瓦时,比1978年19亿千瓦时增长9.5倍,全省2 951.1万人口中,农业人口占2 235.7万人,耕地面积有342万公顷,其中电力排灌面积占91.13万公顷。电力在农村中的广泛应用,已成为农村各项生产和企业发展依赖的重要动力。其中:农、林、牧、渔、水利业(含排灌、生产、农副加工)用电设备达到294.4万千瓦,年用电量为18.3亿千瓦时,仅排灌电量一项12.1亿千瓦时,比1980年3.63亿千瓦时,增长3.3倍。比1949年增长了300倍。乡镇工业用电设备达351.8万千瓦,年用电量为37.83亿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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