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辽宁乡镇企业总产值只有21.1亿元,利税总额5.4亿元,对全省财政收入贡献的比重仅为1%。1996年,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4 222.6亿元,利税总额416.9亿元,分别是1978年的193倍和7倍。辽宁国内生产总值的31%、农村社会总产值的80%以上、工业增加值的47.1%、全省财政收入的21%、各县(区、市)财政收入的50%以上都来自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在辽宁国民经济新增份额中已起到“半壁江山”的作用。并涌现出一批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和管理水平的大中型企业。1957年,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和批准的辽宁大中型乡镇企业已达375户,企业平均营业收入超1亿元,最高的可达7亿多元。多年来乡镇企业用于支援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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